艺术学院预防和处置公共突发性灾害事故工作预案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院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院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重大安全事件。一、适用范围 (一)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 (二)学生聚众滋事(罢课罢餐、集会游行)事件; (三)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四)学生打架或群殴、暴力伤害等恶性事件; (五)学生重大失窃事件; (六)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它重大恶性事故; (七)校园发生火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八)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 (九)心理疾病事件; (十)发生在校园内的,直接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其它事件。2、 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即最大程度地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 (二)预防为主原则。立足防范,从日常教育管理着手,有效控制危机,对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