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制度XX镇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民生资金的监管,从源头上防范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发生,确保XX县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安全、高效运行,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监管平台上各类民生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的网上录入、审批、监管和服务,包括“个人补贴资金”的查询、“民生项目资金”实施情况的监测,以及政策法规查询服务等。 第三条监管平台上的各类民生项目资金在具体监管过程中坚持“三个不变”的原则,即:审核程序不变、审批权限不变、责任主体不变。 第四条监管平台依托互联网和政务外网建设,由前台互联网门户网站和后台政务外网录入审批监管系统构成,具有强大的检索查询功能和预警监管功能。前台是面向全社会开放的网上查询和投诉举报的窗口,有个人补贴、民生项目、政策查询、公告动态、举报投诉五大服务模块;平台由XX镇民生资金监管办安排专人对个人补贴、民生项目资金进行录入审批。 第五条监管平台的使用实行“统一管理、统筹规划、事权结合、有效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XX镇民生资金监管办应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