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3篇2020年度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1) 第一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第二条 公司党委对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 2 次专题研究公司的意识形态重点内容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第三条 抓好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每年安排学习不少于 2 次。第四条 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报告 1 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第五条 加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领导班子,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第六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掌握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和问题,安排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任务。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 2 次,至少形成 1 份分析研判报告提交党委会研究。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