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行政应诉办法解读一、制定背景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制度,对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规范行政行为以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两年多来,我市各级各部门依法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实践中消极对待行政应诉、应诉责任主体不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不到位以及相关应诉制度缺失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的还较为突出。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 )54 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 )51号),对全面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作出了新部署、新要求。为落实好国家、省关于应诉工作的意见,规范我市行政应诉行为,我们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青州市行政应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二、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 )54号)关于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