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学评估常见问题答疑1、学校课程评估由谁组织实施?答:学校设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作为组织实施机构,该委员会是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价的专门机构。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教学评估专家常设委员会(简称“常设委员会”)及教学评估专家组(简称“专家组”)组成。“常设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课程教学评估工作。现任主任是我校教学名师、数学与科学学院教授刘新国,办公室设在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2、评估专家是如何组聘的?答:“常设委员会”的成员由学校任命;“专家组”根据每学期参评课程的状况,从在岗或近期退休的教授或副教授中选聘,选聘人员由“常设委员会”提名,报主管校长批准。“常设委员会”每学期召开课程教学评估工作会议,研讨并制定课程教学评估工作计划;“专家组”按照学科组、横向组、同行组三个层面组建。3、参加学校课程评估的申报条件是什么?答:现阶段,每学期组织一次课程评估,分推荐评估和抽查评估两类。推荐评估,以院(系、中心)评估为基础,由教师个人自愿申报(须讲授过参评课程两次以上),院(系、中心)推荐评估为优或良的教师参加学校评估;抽查评估,由“常设委员会”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