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博物馆章程第一章总则为推进昆明市博物馆业的可待续发展,有效发挥国有博物馆的龙头示范作用,规范博物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第二章 博物馆名称、性质、地址以及宗旨第一条 名称:昆明市博物馆。第二条 性质:国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第三条 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关注现实,关注社会,关注未来,关注社群。坚持公益性的原则,以人为本,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更好地保护、研究文物。第四条 业务范围:文物收藏、研究和展示。第五条 地址:昆明市拓东路93号。第二章 举办者及决策机构第六条 本馆的举办者:昆明市人民政府。建馆资金由昆明市人民政府财政支付,运营经费根据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的规定进行核拨,同时接受社会依法捐赠。第七条 本馆设馆长办公会,为本馆的决策机构。第八条馆长办公会成员为5人,即馆长(兼书记)1人、副书记1人、副馆长3人。馆长(兼书记)由举办者聘任;副书记由上级党委任命;副馆长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