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根据国家有关培训和持证上岗的规定,对新就业的生产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最初进入建设系统内从事建筑施工的,实行素质准入控制制度,即必须按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先进行培训,经鉴定合格,并取得普工以上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方可从事建筑施工。,培训内容,1.法律法规 2.劳动合同 3.工伤保险 4.安全常识 5.职业病预防,法律法规,学习的目的和意义,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 从而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利,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1.从业人员有获得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也有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2.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也有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 3.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具的权利;也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具的义务。,4.有了解施工现场及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施工应急措施的权利;也有相互关心、帮助他人了解安全生产状况的义务。 5.有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权;也有尊重、听从他人相关安全生产合理建议的义务。 6.有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也有接受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真诚批评、善意劝告、合理处分的义务。 7.有对违章指挥和强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