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污染源(废气)工况用电监测等4项污染源监控能力建设技术指南的通知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1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三年建设规划(20182020)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27号)、关于运用试点工作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革创新典型经验复制推广的通知(苏环办2018330号)和关于印发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精准管控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201811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全省排污单位的监控管理,实现全过程技术管控,规范并指导全省排污单位工况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工业污染源(废气)工况用电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江苏省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技术指南(试行)、江苏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技术指南(试行)、江苏省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技术指南(试行)等4项污染源监控能力建设技术指南(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