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立体绿化项目政府补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推进立体绿化景观建设工作,规范立体绿化景观建设项目政府补贴实施程序,我区出台了深圳市龙岗区立体绿化项目政府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办法的具体实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申请对象龙岗区辖区范围内在自有产权或经产权人同意的本区建(构)筑物(不含非法建筑)上投资实施立体绿化景观建设项目的社会组织、企业、个人。二、申请流程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提出项目备案申请-街道办初审通过后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备案-项目施工-项目竣工-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提出立体绿化项目建设补贴资金申请-街道办初审通过后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现场检查和专业评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检查和评定结果提出审定意见-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评定结果落实立体绿化项目建设资金补贴工作。三、项目备案申请办法立体绿化项目完成施工图审查和造价预算审核后,产权业主或管理单位在项目施工前按要求将申请资料提交所在辖区街道办初审,在街道办初审通过后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