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后关爱(PAC)项目医院初审申报评审说明(2020版)一、申报1、完成申报表所需材料,并以电子邮件提交至各省妇联或者直接发至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伊爱基金办公室(邮箱:)。2、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收到邮件后,在10个工作日内确认申请表格内容是否符合标准,回复修改意见或确认收到合格的申请材料。3、合格的申请材料进入评审流程。二、评审1、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和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组织专家,分区域召开评审会进行初审,参加初审医院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制作PPT进行现场汇报,汇报时长为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评审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2、初审合格标准: 申请前已开展PAC服务至少1个月以上; 已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PAC门诊建设计划; 已制定本单位PAC(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流程,并在咨询场所进行公示; 已指定专人(可兼)从事流产后宣教咨询服务,有明确的岗位制度、岗位职责、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 开展单独咨询和集体宣教两种PAC服务形式;从事该服务的医护人员必须参加PAC项目初级咨询员培训并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