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汇报 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材料三篇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在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一定的监督权、审议权和提议案权。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汇报 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材料12019年上半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结合人大工作特点,内外并举,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树立了机关良好形象,现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近年来,县人大党组、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持“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前提下,做到“两个明确”: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对象,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对本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对本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各自对责任对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负直接领导责任。二是明确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进一步深化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把“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一级地落到实处。形成了党组书记亲自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