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全区民政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_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2019年在全区民政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盯民政工作中涉及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实现工作作风根本转变,营造民政系统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专项整治工作由厅党组统一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各盟市民政局参加。各盟市民政部门、厅各处室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本处室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履行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什么问题群众反映最为不满,最为强烈,就要重点开展针对性整治”的原则,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