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于2014年1月在全市全面实施。为确保白云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穗府函20136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所提及的“商事主体”是指商事法律行为的主体,即依照法律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而参与商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商事登记”是指商事主体或商事主体的筹办人,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商事登记机关予以登记的法律行为;“商事登记机关”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许可项目经营活动”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方可经营的活动;“一般项目经营活动”是指无需许可部门审批,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的经营活动。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广东“十二五”时期要“切实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定位和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及中共白云区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