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海林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方案 为传递海林青年正能量,宣扬海林青年核心价值观,发现优秀青年典型,树立优秀青年榜样,激励并引领全市广大青年树立争创一流、争站排头的精气神,团市委决定开展第十届“海林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和表彰各行各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积极贡献的优秀青年,展示当代海林青年的良好形象,树立青年时代楷模,激励全市广大青年锐意进取,建功立业。二、评选范围和条件(一)评选范围。 重点评选在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中创办具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明显,纳税贡献较大企业的青年企业家;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青年能人;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积极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敢闯敢试的种植、养殖大户和致富带头人,创业青年典型;科教文卫战线、执法执纪部门和公务员队伍中勤奋学习、大胆创新、文明执法、优质服务、致力改革、能成事业的青年才俊;顾全大局、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基层干部。 (二)评选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1996年5月4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