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加快我省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1、 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和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部署要求,遵循统计专业人员成长规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的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完善评价机制,为客观科学公正评价统计专业人员、不断壮大统计人才队伍提供支撑和保障。(二)基本原则1.坚持服务发展。紧紧围绕服务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围绕统计事业发展和统计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评价制度环境,用好用活人才,促进统计专业人员职业发展,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统计人才活力。2.坚持科学评价。遵循统计人才成长规律,针对我省统计人员队伍状况及初、中、高不同层级统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