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法制局机关开展“四个年”活动工作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年、产业优化升级年、社会和谐稳定年和狠抓工作落实年”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根据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惠州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抓住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的重大机遇,围绕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总目标,以“三促进一保持”为总任务,以“四个年”活动为总抓手,转变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在推进“四个年”活动中,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法律事务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能,把推动科学发展和实施纲要的举措转化为推进惠州经济社会发展制度机制,为我市经济社会平衡较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服务。二、工作目标 通过不懈努力,使全局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务必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以更强的决心和信心、更硬的措施和手段,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确保市委、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