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快速、及时、妥善处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规范我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2.1 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2.2 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安监总局。1.2.3 指导参考文件: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韶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韶关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