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案例看医务人员职责,药品不良反应损害补偿与责任判定 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案例分析 特异质个体识别与药品不良反应预防,讨论目标,药品不良反应责任划分,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质量、医疗流程无缺陷无过错责任原则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5,2016) 第四十条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第四十六条 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 因接种第一类疫苗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 因接种第二类疫苗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 国家鼓励建立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机制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具体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损害的责任适用,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为 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 药品不良反应适用的是公平责任原则 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损害补偿暂行办法(2012),他山之石日本医药品副作用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