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使公司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工作有章可循,揭示生产、科研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提高公司本质安全度,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员工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1.3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遵循原则: 1.3.1“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3.2“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 1.4事故隐患整改遵循“三定四不推”的原则。 2.管理职责 2.1总经理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主管领导(以下简称主管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2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归口管理。 2.3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 2.4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