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个人安全责任状学生个人安全责任状甲方:桐木初级中学乙方:学生家长(代理家长)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x教育法、x义务教育法、x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x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一、甲方履行的职责和义务。1、为学生提供在校学习、生活应有的良好环境,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和有关政策要求下,确保学生在学校,进行正当、正确、合理化的活动安全。2、学校和教职员工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和学校规章制度,对学生履行教育管理的应有职责,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各类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3、学校和教职员工经常对学校一切教育设施进行检查,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4、教育管理者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正确的劝阻、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与处分。5、对于学生异常情况要及时严格执行“首遇负责制”做出判断处理,且报告相关部门并联系家长,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来保证学生安全。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家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