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复工复产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X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有序推进全市营业性文化场所复工复业工作的通知(X文旅办2020X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从即日起有序开放全县范围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为安全有序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条件 (一)亮证经营。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等相关证照且在有效期内的文化经营场所,并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相关证照,坚持亮证经营。 (二)配备防护用品。营业性文化场所恢复营业前,须做好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经营场所应配备能满足使用的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消毒物品、洗手液、一次性手套及体温探测仪等疫情防控物资,为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三)健全防控应急机制。制定场所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健全疫情排查、报告、处置等机制,安排专人负责防控工作,加大场内巡查力度,及时劝导疏散密集人群,排除疫情风险,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四)落实场所安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