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部材料管理制度2.1计划管理 2.1.1材料计划包括总采购计划、月度计划,所有计划一式两份,材料员保留一份,另一份上报材料公司。2.1.2总采购计划在开工之前报出,数据要准确,以作为材料公司采购的依据。2.1.3月度计划在每月25日之前报出。2.1.4实际需用计划必须由施工员提前24小时向材料员提出,如因提计划不及时造成停工或其他损失,后果由施工员自行负责。2.1.5所有材料计划必须分清单项工程,并写清具体使用部位,材料名称、数量。2.1.6所有计划(除辅助性材料计划外)需经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2.1.7对材料进场时间、材料采购单位、质量标准、储运条件、到货地点等有特殊要求的,需在计划备注中说明。 2.1.8各项目经理部应设材料组,是项目经理部管理层的组成部分,业务上受材料公司、项目管理部部门领导;2.1.9根据工程需要,各项目应配备材料人员13人,其材料人员由项目管理部人力资源和材料公司同项目经理商定,报项目管理部批准。 2.2 采购管理2.2.1零星材料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