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既包括对体力劳动者的管理,也包括对脑力劳动者的管理。建筑企业的人事用工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它要受国家方针政策的制约,又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本着上述原则,特作如下管理制度: (一) 招工、招聘制度: 1公司各部室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技术工人或管理人员时,应办理招工招聘录用手续,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对学历、职称、专业的要求和招聘程序,报总经理批准,在社会上公开招聘。 2公司各部室及分公司每年初向公司人事部门提供本单位缺员数额,人事部门汇总后制定年度招聘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3应聘人员要经过用人部门负责人面试和人事部门审查,有关证件合格后(工程技术人员经总工批准),到岗位工作,试用期l一3个月。 4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材料连同用人部门提供的技术考核书面情况,报公司人事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5经批准调入的人员,应在20天内办好一切调动手续,超出时间公司不负担工资和其它费用。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视为自动辞聘。 6招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