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扎实推进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开展农村房屋权籍调查工作,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确保房屋所有权登记合规有效。 (二)房地一体原则。按照房地不可分离的原则,承接前期农村地籍调查结果和数据库,做到房地主体一致。房地权利主体不相符的,应当重新确认权利主体。权籍调查要覆盖全县范围内所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不留空白和死角。 (三)试点先行原则。农村房屋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影响面广,开展此项工作要遵循“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的原则,以点带面,逐步展开。 (四)尊重历史原则。对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审批手续不齐全、违法超建等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统筹兼顾,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