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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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考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一、监考注意事项1、考前 30 分钟:任课教师和监考人员请务必到指定的考务值班室领取试卷,当场核对试卷科目、份数与监考安排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并签字后方可将试卷领出。监考人员在未到达考场之前不得拆封试卷。2、考前 15 分钟:监考人员完成考场清理工作,按照教室实际安排座位表。3、考前 10 分钟:引导考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按考场座位表就坐;提醒考生将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宣布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4、考前 5 分钟:当众启封试卷,按座次发放试卷,提醒考生此时不能答题。分发试卷后,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查对试卷是否有误,要求学生在答题纸指定的位置填写考试相关信息。5、监

2、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可作任何解释和暗示,若因印刷不清或分发错误,考生举手询问时,方可给予答复、更换。6、监考老师一前一后认真监考。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吸烟、看书报,听音乐、聊天和打瞌睡等;不得随意离开考场。7、考试终止前 10 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应令考生停止答题,立即交卷。8、考试结束: 监考人员负责清点试卷。试卷、答题卷以及空白卷均应如数收回,严禁考生将试卷带出考场。待试卷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9、回卷:监考人员将试卷和考场学生名单签到表等交到考务值班室,老师在考场情况登记表签字确认,注明试卷份数,并交至回卷点。二、考场规则1、考生须按

3、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 10 分钟进入考场,不得无故缺考。迟到 30 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并按缺考处理。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2B 铅笔、橡皮、卷笔刀、直尺等,除考试需要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草稿纸、计算尺、计数器和录音材料等,禁止携带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以及各类无线通信工具等进入考场。3、考生须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一卡通不得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即按座位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学生证或身份证放至座位右上角备查。凡座位桌面及抽屉内留有物品的,考生应主动拿出交监考人员统一放置。4、考试铃响后方

4、可开始答卷。如发现试卷分发有误、印刷不清或缺页等情况,考生应举手询问监考老师,由监考老师进行处理,考生之间不得交谈议论。对试题内容相关的问题,监考人员不得作任何解释或启示。考生必须在考卷规定位置填写本人姓名、学号等相关信息,如不按规定填写,责任自负。答题一律使用蓝、黑字迹钢笔或签字笔,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晰。5、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场,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开始考试 30 分钟后,考生方可提前交卷。学生提前交卷后须立刻离开考场,不得返回。6、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依次理好,正面朝下放置于本人座位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场。考生离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7、在考试过程中及考试后,若发现考生存在考试违规、作弊等行为的,依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考试违规、作弊的认定办法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做相应处理。教务部2017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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