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方案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方案 一、 目的:为了进一步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以保证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安全和健康,通过规范、标准的安全管理,避免危险生物因子造成实验室人员暴露和向实验室外扩散并导致危害。 二、 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 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院长 副组长: 副院长 成员: 医务科长 医院感染管理科长 检验科主任 输血科主任 后勤中心主任 职责:负责制定包括教育、定位及培训、审核及评估、促进实验室安全行为的程序的实验室安全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 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小组 : 组长:(检验科主任、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 副组长: (检验科副主任) 成 员: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负责人 ) 职责: 负责制定各种管理规定、操作程序,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有效的实验室安全计划得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