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关于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调研书记员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开庭准备、案件审理、庭审进度、卷宗整理等办案流程的顺畅与否和办案质量的优劣,可以说书记员是当事人的联络员、法官的勤务员、庭审的服务员、案卷的整理员。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建设的加快、社会联系的紧密,案件总体数量在逐年增加,法院的审判任务更加繁重。与之相应,由于编制数是不变的,我院只能采用聘用书记员的措施。逐渐加大聘用书记员在法院中的比重。当前,如何让聘用书记员适应新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如何让聘用书记员在协助法官办案中发挥更大作用,如何建好用好聘用书记员队伍等一系列问题,已经成为聘用书记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中需要认真思考和加以解决的问题,可以说提高聘用书记员的能力素质、强化聘用书记员的日常管理、解除聘用书记员的后顾之忧已成为当务之急。一、 书记员队伍的基本情况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64、实有人数58人,法官员额数19、法官助理人数16、书记员6名,司法警察7人、司法行政人员10人。聘用制书记员有10人,均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院自筹资金保障。聘用书记员中25岁以下8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