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坚持以_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解决我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生态产品,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一)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1.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专项行动,年底前完成5家涉挥发性物企业的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2.实施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及无害化处置,开展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福安街、阜康街)3.实施供热企业燃煤锅炉污染防治、工业炉窑污染防治,加强环境执法,依法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4.开展矿山、石材加工企业扬尘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扬尘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二)推进清洁燃料供应1.加快宏日新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