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市望城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长沙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长沙市望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
2、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1.4 工作原则1.4.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在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1.4.3 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街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健
3、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1.4.4 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要广泛动员、组织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1.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别重大(I 级)四级。1.5.1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
4、生事件(级):(1)腺鼠疫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 10 例。(2)霍乱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 周内发病 9 例以下。(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 1099 人,未出现死亡病例。(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 9 人以下,造成 3 人以下死亡。(5)区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5.2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 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 级):(1)本区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 5 例。(2)发生腺鼠疫流行,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 10 例以上,或波及 2 个以上区、
5、县(市)。(3)霍乱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 周内发病 1029例,或疫情波及 2 个以上区、县(市)。(4)一周内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 5 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 1 倍以上。(5)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6)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 100 人,或出现死亡病例。(7)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 1049 人,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9)市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5.3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1)在本区
6、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 天)发生 5 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或者相关的疫情波及2 个以上的区、县(市)。(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确诊病例。(3)本区发生腺鼠疫流行,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 20 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其他区、县(市)。(4)霍乱在本区范围内流行,1 周内发病 30 例以上,或疫情波及其他区、县(市),有扩散趋势。(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一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 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 2 倍以上或波及其他区、县(市)。(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波及其他区、县(市)。(8)发
7、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9)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 100 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 10 例以上死亡病例。(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造成死亡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本区人员感染或死亡的。(13)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5.4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 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 级):(1)肺鼠疫、肺炭疽在本区发生,疫情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周边区、县(市),并有进一步扩
8、散趋势。(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并有扩散趋势。(3)波及临近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6)周边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本区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本区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7)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 以下”不含本数。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区人民政府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
9、.1 应急组织机构区政府设立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 区卫生应急指挥部”),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卫计工作的副区长任指挥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卫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卫计局、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畜牧局、商务局、安监局、环保局、农林局、食药工商质监局、旅游局、新闻中心、红十字会、武警望城中队、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区卫生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区卫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区卫生应急指挥部: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
10、职责是:研究、决定全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新闻发布会;组织起草和实施本预案并组织预案演练;组建与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协调有关街镇政府、区卫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卫生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指导街镇政府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区卫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收集、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救治情况,提出救治方案和措施建议;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协助制定新闻工作方案,负责区卫生应急工作文
11、件、简报及各类文书归档工作;承办救灾、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突发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卫生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区卫生应急指挥部和区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措施和建议;承担区卫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区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参与指挥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区发改局:负责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协调落实建设资
12、金等工作;负责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等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校内发生和扩散。配合卫计部门组织实施控制措施等工作。区公安局: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交通畅通,负责疫区的交通管制,协助卫计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等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和协助各街镇做好受灾群众的救济救助工作,协助紧急转移、隔离安置、救助受灾群众,组织社会捐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及其监管等工作。区人社局:组织
13、制定因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政策,并监督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等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乘坐汽车、水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确保疫区公路、水路的畅通,优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及防治药品、器械、标本等物资的运送等工作。区畜牧局:负责人畜共患动物疫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指导、监督扑疫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区商务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协助组织参加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等工作。区食药工商质监局:负责重大药品事故的查处及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的生产、储备、调度和监督管理;负责应
14、急处置物资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市场人禽流感防控工作。区环保局: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的环境事件进行环境监测、防控与处置等工作。区农林局: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及送检;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划定的控制区域内携带病毒病菌的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隔离工作。区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防控等工作。区旅游局:协助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全区旅游行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及时收集世界旅游组织和主要客源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