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例会制度为依法加强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各方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本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同意,建立本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主要任务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和本市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分析本地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对策、措施,检查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定期通报本地区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状况,部署、协调和督促各方面加强消防工作,努力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人员组成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由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区长负责,称第一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公安静安分局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协调工作,称召集人;区商委、区建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区规划局、区安监局、区民防办、各街道办事处、区质量技监局以及九百集团、梅龙镇集团、开开集团、静安地产集团、静安置业集团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为联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