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明一、 本定额适用于煤炭工业建设项目中的机电设备、设施安装工程。它既是编制工程预算,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编制工程招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二、 本定额是按下述正常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1 设备、材料构件等符合设计要求,且完整无损,质量合格,适于安装。2 建筑物、安装地点及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工程要求。3 安装现场所需的临时设施、运输条件、水电供应等均能适应安装工程施工。4 施工安排合理、工艺操作方便、矿建、土建、安装三类工程施工程序衔接正常,在与矿建、土建工程同时施工时,不影响安装工程正常作业。5 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均不影响安装工程正常施工和工体健康。三、本定额安装对象,除已明确为井下安装工程或个别章节另有说明外,一律是以国产设备在平地进行安装考虑的。如在特殊环境与“非正常条件”下施工,可按下列规定进行调整:1 对于“引进设备”安装,可用1.2系数调整相应定额人工数。2 凡地面安装定额用于井下安装工程时,应以相应定额人工工日数和施工机械台班量的30%计增施工降效费用(执行井下安装工资标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