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编号:深圳市小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二一四年十二月 使用说明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本合同示范文本,供社会公众免费使用,签约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应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深圳市建设造价管理站不负责调解。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销售本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中的任何部分。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型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本合同文本。2.乙方应当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3.本合同中的第一章工程概况、第二章工程设计、第三章工程施工、第四章违约责任、第五章其他,合同双方可根据需要选择。4.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对乙方供应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档次、单价等约定清楚。5.乙方采购的材料和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或者标准的要求,双方不得降低有关规范或者标准的强制性要求。6.为避免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建议双方对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