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办事指南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申办程序: 1、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市安全监管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格式和数量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安全监管局窗口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3、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安全监管局窗口对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进行登记、审查,并根据初审情况,向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出具受理、不予受理或补正告知通知书等有关文书。 4、对已经受理的申请,转交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三科。监管三科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申请办理或申请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查。 5、市安全监管局行政许可会审会议对监管三科提出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