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乐死的经典案例安乐死,一个令举世争议的重大医疗立法提案。首先遇到来自医疗界的阻碍。传统观念中,医生救人,延长人的寿命是天职。医生无论以什么手段结束病人的生命,无论是什么情况或者是什么人,都是医疗界无法接受的。英国医学专家约翰怀厄特尖锐指出:“人为死亡不在医学范畴。”他说:“大多数医生和健康专家们认为,一旦在临床实践中引入人为死亡,医学的本旨就被改变了。它将变成主观判定谁的生命更有价值。”医学就变成了一种社会工程学,缩短那些“没有价值的生命”。 更大的阻力来自于患者家属的主观情绪,这种情绪往往是超越了理智的。他们热切的希望自己的亲人能够活着哪怕多一分钟,但是他们并没有考虑过是怎么样的一分钟,很多患者所承受的痛苦是炼狱式的折磨。他们求生不能,欲死不得,这种痛苦,即使是亲人和朋友也无法体会。合法安乐死的第一人2003年11月10日荷兰一院(即上院)以46票赞成、28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 “安乐死”法案,这使得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把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法案规定,身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考虑成熟后,可自愿提出结束生命的书面请求,主治医生则应向患者详细陈述实际病情和后果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