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量化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强化落实区队、班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区队、班组建设,本着全员参与,群策群力,强基固本,严管理、真考核、讲兑现的原则,形成制约机制,保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经矿研究决定,下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量化考核办法。一、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矿长、书记;副组长: 副总以上领导 ;成 员:生产科、机电科、安监处、调度室、地测大队、人力资源科负责人。二、考核范围:井下科室管理人员、井下基层单位正职、副职及班长、地面基层单位管理人员(运转队、安装队、选煤厂),详见附表1安全管理量化考核范围。三、考核指标:见附表2安全管理量化考核项目表和附表3井下考核人员入井指标。四、考核说明:1.科室管理人员査处“三违”次数比指标多一人次一般“三违”加1分,严重“三违”加10分。罚款必须署名,(外委施工队的罚款不计算指标)。查隐患比规定指标多一次一般隐患加1分,重大隐患加10分。2.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安检大队跟班副队长、班长在现场却没发现,联责扣2-5分/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