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号)、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厦百程2014255号)进行修订。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第三条 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避免在同一工点发生二次变更。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代建的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