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颁布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2010-7-28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全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一章 总则1.1 为了规范主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推动主板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本指引。1.2 本指引适用于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主板(不含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公司。1.3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