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器械十件套的使用及保管为保证学校安保器械的正常使用,以免发生丢失、损坏和误伤他人事件发生,影响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特制订本使用和管理办法:1、学校配备的安保器械主要包括警用钢叉、催泪瓦斯、电警棍、橡胶警棍、防割手套、防刺背心、防爆帽、对讲机等安保器械,是安保人员在制止犯罪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2、学校安保器械只能在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时使用。在对付犯罪分子过程中,当其失去反抗时,停止再次使用。3、学校安保器材只供取得保安证的安保人员在值班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严禁无保安证的其他人员使用。4、学校安保器械严禁转借他人或私自使用,严禁用器械嬉戏打闹。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将器械带出。5、定期对安保器械进行检查和常规保养,以确保器械的使用安全。 6、安保人员在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如发现器械有故障,及时上报学校说明情况并进行维修或更换,以免造成人员意外伤害。7、对发生损坏和丢失器械的情况,使用人要有书面的报告材料,经学校审阅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并将报告存档备查。8、以上制度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