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产品事业部-工程部编号:Q/SUPCON B 12 C10 2142008版号: 第1版修改: 第0次修改控制系统供电规程类别:核心业务管理层次:31. 目的为保证对控制系统的正常供电,为使控制系统的安全可靠使用,特制定本规程。2. 控制系统的负荷分类等级根据生产过程对控制系统的重要性、可靠性、连续性的不同要求,用电设备的用电负荷分重要负荷和一般负荷。一般情况下,控制系统的用电负荷属重要负荷。3. 控制系统用电负荷品质要求控制系统用电负荷质量指标如下:1) 电压:220V10%;2) 频率:501Hz;3) 谐波:小于10%;4) 电压瞬间中断:小于20ms。4. 控制系统的电源容量控制系统的交流电源容量应按控制系统中所有用电设备的额定容量总和的1.21.5倍计算。系统常用部件功率表详见8.35. 控制系统的供电形式5.1 一般控制系统都要求采用两路供电,但是由于GCS-1/2系统供电单元本身的特殊性,无法实现双路供电,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