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鳌江镇东塘河景观工程设计招标文件招标单位: 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章)代理单位: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时间: 2017 年 12 月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3第四章 评标办法.29第五章 工程概况及设计要求.35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7第七章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及格式.443第一章 招标公告鳌江镇东塘河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YJS171222659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_鳌江镇东塘河景观工程设计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鳌函【2017】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建设
2、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_,招标人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概况:项目总投资约 6500 万元,北起鳌江镇东塘河公园,经塘下村安置房,沿万鳌公路,止于鳌江镇胜利路。另外包括万鳌路沿东塘河至鳌江镇九叠河生态公园段,万鳌路沿斗门河至鳌江镇九叠河段,全长 5160 米,地块宽度约 10-90 米,局部设计范围进一步扩大。招标内容、范围:对招标范围地块内绿化、园路、小品、驳岸等进行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施工图设计(施工期现场服务、设计变更与确认、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支持与设计有关的专家评审服务)等相关
3、服务。设计周期:80 日历天。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 程 设 计 综 合 甲 级 资 质 或 风 景 园 林 工 程 设 计 专 项 甲 级 资 质 或 市政 公 用 行 业 综 合 甲 级 资 质 或 市 政 行 业 专 业 ( 风 景 园 林 ) 甲 级 资 质 ,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园林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2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25
4、 日至2018 年 1月 24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5. 投标报名:45.1报名时间:2017年12 月25 日上午8:30至2018年 1 月 24 日上午09:30。5.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自行报名。)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 月 24日09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发布公
5、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8. 其他说明8.1 此项目在平阳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入库工作及网上报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企业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本网站“关于办理平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库入库及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9. 联系方式招标人: 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平阳县鳌江镇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2号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人:姜先生电话:0577-63638177 电话:13395775339传真:0577-6
6、3638177 传真:0577-636721982017年12 月 22日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的均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 招标人名称: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77-63638177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 92 号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13395775339 1.3 项目名称 鳌江镇东塘河景观工程设计1.4 建设地点 平阳县鳌江镇1.5 资金来源 自筹解决1.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7 招标范围对招标
7、范围地块内绿化、园路、小品、驳岸等进行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施工图设计(施工期现场服务、设计变更与确认、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支持与设计有关的专家评审服务)等相关服务。1.8 设计周期80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优化 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在 2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在 30 日历天内完成) 。1.9 质量要求设计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2.1 投标人资质条件资质条件:须具有工 程 设 计 综 合 甲 级 资 质 或 风 景 园 林 工 程 设计 专 项 甲 级 资 质 或 市 政 公 用 行 业 综 合 甲 级 资 质 或
8、 市 政 行 业 专业 ( 风 景 园 林 ) 甲 级 资 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园林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2014 年 1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6前两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2.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2.3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4 踏勘现场 不组织2.5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14 日2.6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8 年 1 月
9、 17 日开始提供下载2.7 报名时间 2017年12 月25 日上午8:30至2018年 1 月 24 日上午09:302.8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 时 30 分 2.9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1 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 38000 元(大写叁万捌仟元整);2、必须由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阳支行开户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9558851203001515442;并应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前到达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户,不得现金
10、解入、禁止使用银行本票、不得通过投标单位的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备注:鳌江镇东塘河景观工程设计保证金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独立汇入,不允许几个项目或标的保证金捆绑汇入,否则中心财务室将作为错汇款予以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如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变更手续。3.2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3 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部分: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 盘)一份(内含全部投标文件,放置商务标部分投标文件中)技术标部分(含效果图等):
11、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技术标电子文件 U 盘二套(内含多媒体视频,放置技术标部分投标文件内) ;资格后审资料部分(含资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六份。证书资料原件部分单独密封73.4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二楼代理窗口3.5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3.6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二楼开标室3.7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 5%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前提交相应金额履约
12、保证金。3.8 最高限价本次设计费最高限价为 200 万元,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以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设计费计价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的相关规定,本次设计费取费基数暂按 6500 万元进行计算,今后不论工程投资金额、规模或工程内容等如何变动,相应的中标设计费不调整。设计费实行一次性包干,服务期限到项目全部竣工完成为止。图纸审查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各投标单位须自行考虑。 )3.9 招标代理服务费率 0.9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0 方案补偿设计补偿费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招标人将一次性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技术标部分得分排名第二
13、、第三的投标人给予设计补偿,具体为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补偿 3 万元,对排名第三投标人补偿 2 万元。设计补偿费凭接受补偿的单位向招标人开具的全额发票办理,由招标人另行通知时间。 (补偿后,排名第二第三的投标人的设计成果归招标人所有。 )3.11 知识产权(1)投标人须保证本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2)若投标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时,所涉及到的费用及产生的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3)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只供本次活动使用,各投标人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拷贝和传播。(4)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所有投标文件的所有权(包括知8识
14、产权)归招标人所有。(5)招标人有权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情况对中标方案进行调整,有权采用未中标方案的部分设计内容或理念。(6)招标人有权通过传媒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价设计方案,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7)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其他说明(一)(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准备好投标人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作为备查,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的需要,可能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原件,如届时未能按要求及时提供的,作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2)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
15、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十天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3)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 “项目在线”栏上发布(上传) 。3.12其他说明(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1. 总则
16、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
17、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2.1 项。1.4.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1.4.3 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1.4.4
18、投标人的资质证书中法人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1.5 费用承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10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
19、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2.1
20、招标文件的组成:(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3) 合同格式(4)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5) 设计要求(6) 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方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2 招标文件的质疑与答疑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pyz )建设工程窗口提交质疑,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将答疑结果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