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承认规则展开一、哈特的“承认规则”(一)法律承认规则的含义法律的承认规则是哈特法律规则说的一个核心内容,由于“承认规则”的引入,法体系便有了一个统一的法律效力标准。当我们说某一法律规则是有效的,那么就是承认了它为该法律制度的一个规则。所以,哈特认为,承认规则会指出某个或某些特征,如果一个规则具有这个或这些特征,众人就会决定性的把这些特征当作正面指示,确认此规则是该群体的规则,而应由该社会压力加以支持 英HLA哈特著,许家馨,李冠宜.法律的概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89。承认规则为其他的规则提供了效力标准,可以说它是一个终极规则。(二)承认规则地位及授权规则的联系哈特认为规则是法律的要素,法律是初级规则与次级规则的结合。在证明其观点的过程中,哈特列举了强盗命令不是法律的例子,批驳斥了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的这种观点,认为命令的事实不一定是法律。哈特将法体系的中心地位赋予给法律初级规则和次级规则的结合,初级规则就是法律的义务规则,所涉及的是个人必须去做或不可以做的事情,而次级规则则不同,它是授权规则,规定了初级规则被确定、引进、废止、变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