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流表电压表及功率表检定规程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Amperemetor Voltmetor and Wattmetor本检定规程经国家计量总局于1982年6月30日批准,并自1983年12月1日起施行。归口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分院主要起草人:乔玉文 杨静贞 王景元本规程技术条文由起草单位负责解释。电流表电压表及功率表检定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新生产的、使用中及修理后的直流和交流(频率为1020000Hz)电流表、电压表和功率表,以及进行电流、电压和功率测量的复用表(以下简称为仪表)的检定。本规程不适用于自动记录式仪表、数字式仪表、电子式仪表、平均值和峰值电压表及低功率因数功率表。一、主要技术要求(一)基本误差1 仪表的基本误差在标度尺工作部分的所有分度线上不应超过表1中的规定。表1基本误差的表示方法:1.1 单向标度尺的仪表-以标度尺工作部分上限的百分数表示。即:式中:m-仪表的基本误差;-最大绝对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