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要求调整嵊州市城乡给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乡镇给水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新建长乐水厂相关内容的情况说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进一步加快长乐镇的水资源调控能力,进一步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从根本上改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当地综合能力,为长乐镇的建设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全面提高城市综合实力,吸引投资,带动经济快速发展,经过长乐镇人民政府和水务集团研究,拟建本项目,项目概况如下:一、 项目名称嵊州市城乡给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新建长乐水厂二、 建设单位嵊州市丰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三、 规划依据浙江省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专项规划四、 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用地面积原嵊州市城乡给排水
2、一体化工程(二期)-乡镇给水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中长乐水厂供水规模为37000吨/日,计划总投资7400万元。本项目调整后新建水厂总用地面积16250,总建筑面积6570,构筑物占地面积4525。其中建筑包括脱水机房、机修间加药间、配电房、综合管理楼和 反冲洗泵房,以及建设相应的围墙、道路、绿化、给排水配套工程。供水规模为30000吨/日,计划总投资7350万元。解决了农村未达标安全饮用水工程人口7.2万人。五、 项目选址意向嵊州市南山水库管理局西侧六、 计划总投资及资金筹集方式本项目计划总投资735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七、 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城市规划本项目已列入南山风景名胜总体规划(2017-2030年) 以及嵊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40年) 现将嵊州市城乡给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新建长乐水厂随文呈报,请予批复。嵊州市丰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