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2016 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公安部决定从 2016 年 5 月 10 日至 9 月 20 日,在全国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公安机关以及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全国“规定 动作” 与地方“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夏季全国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2、事故,部队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二、工作内容及措施(一)推动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要联合行业部门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标准的要列出计划,没有标准的要尽快制定,推动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相关行业单位落实标准要求。要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部与教育部、民政部、卫生计生- 3 -委、国家文物局等部委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联合教育、
3、民政、卫生计生、文物等部门对相关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大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地下轨道交通,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少数民族村寨、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 “三合一 ”等单位场所,采取全国集中整治和地方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1、全国集中专项整治。全国统一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大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地下轨道交通等四类单
4、位场所以及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2)超大城市综合体。对总建筑面积大于 10 万平方米的超大城市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逐个排查登记,- 4 -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
5、术措施落实、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步行街及中庭防火、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超高层建筑。逐个超高层建筑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地下轨道交通。逐条线路、逐个站点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高峰时段大客流应急管理措施、防烟排烟等自
6、动消防设施、人员安全疏散、列车运行火灾预警处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商业经营与站点运营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提请政府组织人力社保、安全监管、质监、工商、电力等相关部门,从今年夏季开始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既要“ 治标” 也要“治本”,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公安部消防局将另行下发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方案,此项工作一抓三年,争取用三年时间,逐步规范电气防火管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
7、风险。- 5 -2、地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夏季检查重点范围内的其他单位场所由各地结合实际列出本地治理清单,采取“自选动作” ,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切实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消防违法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及个人。夏季消防检查期间,每个省(区、市)至少要开展 2 个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专项治理方案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3、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各地要继续抓好去年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安委会以及各地政府挂牌警示、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确保按期销案。对今年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于 7 月份集中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
8、督办、强力整治声势,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公安部消防局将组织各地上报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继续提请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安委会挂牌警示、督办。(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紧盯 G20 峰会等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G20 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当地公安机关要严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成立消防安保指挥部和工作组,组建涉会场所消防安保团队,逐个涉会场所督促落实“六加一” 措施、组织开展实地熟悉演练,联合综治、民政、安监等部门部署网格力量、公安派出所实施群防群治;“护城河” 地区公安机关要重点加 强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
9、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 6 -检查;全国其他地区公安机关要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四)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要推动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 “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 APP 应 用软件,加 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制定印发网格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指导书或手册,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常见消防问题的检查方法。
10、要结合本地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 月底前,要推动 40%的街道乡镇落实以上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要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 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 队合一” ,最大限度 发挥作用和效能。要积极提请政府出台政策性文件,在政策、经费
11、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9 月底前,40%的重点单位、20%的街道和社区要按照以上标准建- 7 -成微型消防站。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 ,提高区域 联 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9 月底前,20%的商业 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起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4、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请省级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贯彻公安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
12、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 24 号)的意见措施,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消除县级灭火救援力量空白点的任务,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规划建设,编制实施各级各类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5、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要结合当地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已经建立该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系统,尤其是直辖市、省会市、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等大城市要列出计划,加快进度,9 月底前火灾高
13、危单位接入率要达到 60%。尚未建立该系统的城市,要抓紧调研论证,9 月底前要向当地政府提交专题报告,结合“智慧城市” 建设,- 8 -采取由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运营的“政府模式” ,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 场 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 月底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率不低于年度任务的 70%。6、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9 月底前,各地要集中调集防火、灭火技术骨干,编写制作本地消防培训教材课件,明确培训要点和内容,组织消防监督员、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文员进行业务
14、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实地操” 训练,集中培 训时间不少于 3 天;组织行业部门、街道乡镇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各地每月内部、外部培训情况,月底要向公安部消防局专题报告。公安部消防局将采取网上考试、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地培训情况进行抽查。7、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各地深入推进消防监督员“每日一查”工作,既要检查社会单位,也要对行业部门、街道乡镇、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工作开展检查;既要检查单位消防设施、通道,也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督察队伍,配备专门人员,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
15、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重点场所熟悉演练。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高层建筑、地下轨道交通、超大城市综合体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 9 -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结合四类场所火灾特点,加大特殊装备配备,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灾害处置技战术研究,提升专业处置能力。各公安消防总队开展跨区域灭火救援演练每类不少于 1 次,各公安消防支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每类不少于 1 次。2、数字化预案制定。根据灾害等级、力量编成、指挥层次等实际需要,分公安消防总队、支队、大(中)队三个层级,分别制定跨区域灭
16、火救援预案、灭火救援类型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总队制定或修订跨区域灭火救援预案不少于 2 份,支队制定或修订类型灾害事故灭火救援预案不少于 4 份,大(中)队制定或修订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不少于 15 家。中队数字化预案制定完成率不低于 20%。3、专业技术培训。组织攻坚组队员和基层指挥员进行基地化轮训,新任队员不少于 30 天,复训不少于 15 天。组织公安消防支队、大队、中队指挥员进行集中轮训,每期时间分别不少于 5 天、7 天、10 天。抓好消防中队干部指挥能力考评工作,30%的执勤中队干部通过考评、持证上岗。指导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专业训练,提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各地出
17、台制度规定,明确各级消防指挥中心、消防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接警调派消防中队的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4、技战术和体能训练。按照灭火救援实战需要,组织开展高层、地下、化工、灭火等编队的合成训练,优化作战编成和组织指- 10 -挥,提升灾情侦察、评估决策、攻防组织、联合作战等能力。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灭火难题,分类研究制定一套处置对策和战术方法。消防中队战斗班组、典型灾害事故处置合成操法训练项目分别不少于 6 项。公安消防总队、支队机关每周开展不少于 2 次体能训练,消防中队每天开展不少于 1 小时的体能训练。5、抗洪抢险准备。建立与气
18、象、水利、交通、地质、民政等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涉及汛情的公安消防总队、支队开展冲锋舟驾驶员、潜水员、救援攻坚班组集中培训不少于 1 次;对冲锋舟、橡皮艇、救生衣、救生绳、抛投器、照明灯、潜水装具等水域救生专用装备器材实地测试不少于 1 次;抗洪抢险应急救援演练不少于 1 次。(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社会化宣传措施。联合教育部门组织第三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中小学开展以“ 上一 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 为内容的 “四个一 ”活动,协助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 ,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4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 实” ,力争大学、高中新生在 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推动省、市级党政干部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组织全国小学生消防征文大赛以及少先队消防培训活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开展消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