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1、目的廉洁、科学、公正进行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工程款支付及工程结算审核工作,2、职责(1)项目总监负责组织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工程款支付及工程结算审核工作;(2)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相关专业的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工程款支付及工程结算审核工作;3、 计量签证、审核原则(1) 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合同价、单价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2) 坚持对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或有违约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审核,拒绝对该部分工程款支付;(3) 工程量与工程量的计算应符合有关的计算规则;(4) 处理由于工程变更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应坚持合理公平的原则;(5) 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应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在形式无效时,由总监与建设单位协商决定; (6) 对工程量及工程款的审核应在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完成;(7) 对承包单位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没有变更手续自行施工的工程量和承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