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场所定义一、较大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1、建筑总面积大于五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五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娱乐场所;二、较大规模的建设工程:1、属于或者含有较大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的建设工程。2、建筑总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3、单体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或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4、工业建筑,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以上且建筑面积(储罐区为占地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三、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界定标准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七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达到以下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一)从事甲、乙类生产、储存、经营的;(二)从事丙类生产、储存、经营且建筑面积超过五百平方米的;(三)从事丁、戊类生产、储存、经营且建筑面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