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新准则下预提费用已取消,你知道吗 企业会计准则2006(以下简称新准则)下的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在经历几次变化后,最终从财务报表和会计科目中彻底消失了,那么随之而来的会计处理该怎么办呢?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历来都是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最主要的账户。财政部于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中规定的两费分别属于资产类和负债类科目,其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均有专项列示。新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删除了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并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也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但未对原制度规定的待摊、预提有关业务的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作任何说明,也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明确表示允许待摊、预提。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原因一遵循资产负债观新准则强化资产负债观,淡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观更符合信息有用性,将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即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剔除出资产负债表。比如,待摊费用本质上是一种费用,属于无价值资产,是企业一经发生就已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