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流程图土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内)市县级人民政府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省级政府或其授权地级政府)被征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征收土地方案有批准权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有批准权人民政府批准市县级人民政府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等,该公告在乡镇、村予以公告(批准文件之日起10日内)批准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实施公告期内,被征地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持权属证书到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办理补偿登记。组织勘测定界,会同财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用地单位,与村委会及承包户现场调查清点核实,填写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各方共同签字,有异议,当场提出市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当场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自勘测调查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内容详见(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十条)。该方案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