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管理制度为了统一我局办公电脑、打印机及移动硬盘设备的使用规范和要求,保证办公电脑及周边设备的正常运行,强化局机关的办公制度和常规管理,为机关日常办公提供制度保障。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一)严禁擅自更改计算机网络设备设置的参数以及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危及计算机网络安全的一切活动;严禁删除、修改和增加计算机网络服务器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严禁修改或外泄计算机网络共享权限重要资料设置的密码。(二)严禁擅自拷贝有关应用程序和查看、修改、删除他人文件;严禁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播放MP3、CD、VCD等行为;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一切违法、违纪活动。(三)严禁私自更换计算机硬件,如发现有失窃情况或其他可疑迹象,应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局机关配给各工作人员的办公电脑、打印机及移动硬盘等设备,局信息中心对其型号、配置进行统计备案,如果发生丢失、损坏或者与原型号对不上的,由个人承担责任并赔偿。各站所队室应加强日常检查,落实管理职责,确保计算机不受人为损坏。(四)严禁让外来人员使用计算机,若因此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