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6月发生下列材料采购业务:(1)3日,购入甲材料一批,价款60000元,增值税10200元,运费1000元。材料验收入库。全部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2)8日,购入乙材料一批,价款80000元,增值税13600元,运杂费1800元,其中运费1200元,材料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3)20日,向三星工厂购入甲、乙两种材料,甲材料500千克,每千克300元,增值税25500元;乙材料800千克,每千克400元,增值税54400元;甲、乙两种材料的运杂费3250元,全部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运杂费按甲、乙两种材料的重量比例分配)。材料尚未验收入库。(4)30日,上述购入的材料验收入库,按实际成本转入原材料账户。要求:根据上述材料采购业务编制会计分录。2、三星公司2008年7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以前的资产总额为956 000元该公司2008年7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1)从银行提取现金2 000元。(2)收到投资者投入资本210 000元,存入银行。(3)以银行存款32 500元,支付前欠大众工厂的购料款。